邻居闯入家中打人,女子慌乱中随手抓起菜刀将其砍伤,检方认定正当防卫,47秒监控视频成关键证据

来源:FM93交通之声

202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正当防卫案件详情,再次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事情发生在2024年3月的一个午后,上海某小区二楼阳台,徐某某正冲洗窗台灰尘,水落到了一楼康某家阳台。两家人虽是邻居却积怨多年,康某当即大声质问。“水往低处流,你当是下雨好了。”徐某某只回了一句,便转身回屋。

不料,怒火中烧的康某跑到二楼,一脚踹开徐某某家的老式防盗门,径直冲进客厅,将徐某某按在沙发上,用拳头殴打她的头和背。徐某某的丈夫李某正在厨房里切菜,闻声冲出,用力拉开康某。挣脱后的康某再次朝徐某某扑来,慌乱中徐某某随手抓起茶几上的东西朝康某挥去。鲜血顺着康某的额头流下。原来,徐某某手里握着的,是丈夫刚才顺手从厨房带出的菜刀。

伤情鉴定显示,康某左顶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徐某某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2024年4月25日,公安机关对康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以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我是受害者,怎么反而被抓了?”在看守所里,徐某某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一段仅有47秒的视频引起了承办检察官杨建的注意。

楼道的公共监控虽没有直接拍到案发时的画面,但录下了发生在屋内的声音。

一开始是踹门声,然后是徐某某“打人了”的尖叫声和呵斥“住手”的声音。短暂争执后,徐某某再次惊呼:“打人了!”最后的画面是康某捂着头离开徐某某的家。

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果真如康某所说,当时自己已经被李某拉开,不法侵害已停止,徐某某为何会再次发出惊呼?

根据这段关键视频,检察官重新梳理证据链,还原了案发时的一幕:李某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将康某拉开,但康某没有放弃侵害,而是继续踢踹。如果当时康某挣脱阻拦,徐某某存在被继续侵害的现实可能性,这足以说明不法侵害仍在进行中,徐某某当时面临现实而紧迫的危险且处于弱势,其行为可初步认定属于防卫行为。

那么,徐某某持菜刀砍伤康某头部,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从伤情鉴定结果来看,康某头部一处伤口,虽构成轻伤二级,属于“造成损害但未过当”的情形;而徐某某则从头部到腿部多处受伤,伤情虽为轻微伤,但印证了其持续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康某闯入住宅后施暴的行为,具有更大的现实危险性。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1月1日起施行

今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

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正当防卫制度明确写入法条,为公民合法维权划定清晰边界。

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里,新法对于治安纠纷处理又有哪些意义?潮新闻记者专访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律师邵斌解读。

填补立法空白

但需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在邵斌看来,这一条款的出台,回应了长期以来公众对治安纠纷处理的关切。

此前,在一些案件中,被侵害方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却与施暴者一同被认定为“互殴”并追责。

比如,山东淄博一家饭店的女老板被醉酒顾客无故殴打后抄起酒瓶反击却遭拘留罚款。为了洗清“互殴”罪名,她耗时4年历经四次审理才终获“不予处罚”的改判,这一事件曾引发广泛争议。


淄博女老板被醉酒顾客殴打还手曾被处罚 图源央视

邵斌表示,互殴与正当防卫的核心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过错前提”。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主观过错,均有伤害意图;而正当防卫是无过错方对不法侵害的被动回应,核心是“制止侵害”而非“报复伤害”。

“正当防卫的构成需同时满足起因、时间、对象、目的、限度等多重条件。”邵斌告诉记者,起因上需存在真实不法侵害,非假想或为了故意激怒对手动手进行防卫挑拨;时间上,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事前挑衅、事后反击则不成立,比如对方跑了还追打不算;对象仅能指向施暴者本人,不可牵连无关第三方,比如误伤路人,牵连其亲友则不算;目的需是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侵害,而非主动伤害他人,比如约架互殴不算;此外,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要基本相当,不明显超限,“比如对方徒手,你持械,对方推搡,你重伤对方则不算。”

不过,可以注意的是新规不要求防卫行为“绝对对等”,而是以“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为标尺。判断时更出于防卫人当时的紧迫情境考量,综合双方力量对比、侵害手段强度、防卫后果等因素,避免以事后理性标准苛求防卫人。

告别“各打五十大板”

推动法治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

“此次修法是法治文明的重要进步,更好维护了被侵害方的合法权益。”邵斌指出,新规首次将正当防卫制度从刑法延伸至治安管理领域,法条和刑法正当防卫标准相通,形成“治安—刑事”全链条保护,法律体系更完整。

邵斌表示,新规明确“先动手必担责,被侵害可防卫”,一方面打破了以往治安纠纷处理中“和稀泥”的倾向,推动执法从“结果导向”转向“原因导向”,杜绝“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回归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也让公民在面对未达刑事犯罪程度的不法侵害时,敢防卫、会防卫、不担责。这一变化不仅能更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更能引导社会形成“遇事讲法,遇侵害敢防卫”的正向导向。

“新规不是‘以暴制暴’的通行证,而是划定了‘合法防卫’与‘违法侵害’的清晰红线。”邵斌强调,法治的进步既在于保障公民权利,也在于引导公民理性行使权利,唯有权责对等,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秩序稳定的统一。

延伸阅读

上海夫妻数年间多次持斧逐户砍砸邻居家门 邻居崩溃

家住杨浦区佳木斯路

208弄小区的23号楼居民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求助说

前不久,楼里一对夫妻

突然手持斧子、刀具

发出哇啦的尖叫后

逐户敲门并对防盗门进行砍砸

所幸没有造成伤亡

而更让他们糟心的是

这种惊魂

数年间反复上演

居民们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

记者来到事件发生的楼栋看到

一些住户的门、窗户、电表

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电表箱上有多处被斧头砍的痕迹 视频截图


一户居民玻璃窗被砸用木板封死窗户 视频截图


两家防盗门上都是被砍后留下的痕迹 视频截图

居民们表示

这些都是那对邻居夫妻造成的

他们二人均患有精神疾病

想起那天的惊险

至今还心有余悸

居民:

我和女儿在家睡觉,然后我听到这个男的在下面叫,叫了没一分钟,就听到有人上来咚咚咚敲我家门,因为之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我就跟女儿在里面把门关起来。然后我就先报警,打居委会电话,在我打电话的同时,那个人拿斧头就在砸我家门,砸我家玻璃,全部砸碎了,我也不敢开门,我只能跟女儿躲在门后面。



居民接受采访 视频截图

居民们告诉记者

其实

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

多年来

他们日日担惊受怕

居民:

四年多前,夏天,那次很厉害的。他冲上来啪啪啪就是砍门,砍了以后冲进去了。我就听到旁边有人在叫救命,我就打110了,后来他门已经敲开了,敲开了以后,据隔壁的小姑娘说,他把斧头就压在她的头上。警察来了以后,把他带走了。

居民们说,该男子

总是频频做出过激行为

但往往又会在被带走后不久

重新回到自己家中

让居民内心最恐惧的是

男子和其妻子

会一起做出这种过激行为

居民:

(有一次)我突然听到两个人的声音上来,上来以后哇啦哇啦啦叫,好像是一夫一妻过来敲了我的门,我在里面呢,我又不敢出来看。先敲敲了然后是哇啦哇啦叫,叫了以后呢过了大概几分钟以后,我就听到又像是刀又像斧子的东西,因为我听的声音很响。


一名男居民接受采访 视频截图

这样的"夫妻双打"

反复在23号楼内上演

居民们感到十分害怕

居民:

大概持续了十年左右吧,最近几年他发了三次这个这么大的重大事件,给我们大楼里面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居民们心中都感觉到很怕。


居民称心中感到害怕 视频截图

记者随后

从佳木斯路居委会证实居民们说的情况属实

这对夫妻的确都患有精神疾病

多年里已多次发生过激行为

居委书记告诉记者

目前该男子已经

被移交精神卫生中心

女方则被其监护人接回

佳木斯路居委书记 郑伟华:

目前是这样的,我们几方人一起把那个男方送往了杨精卫,女子是由女方的监护人接回了崇明治疗。


佳木斯路居委书记郑伟华接受采访

尽管目前这对夫妻

都得到了临时安顿

但居民们担心

这对夫妻就像是不定时“炸弹”

每次好了一段时间后又发病

楼里还有很多老人孩子

万一躲避不及时

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发稿前获悉,根据《精神卫生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街道平安办、社工办、服务办、宣文办、派出所、社区卫生中心、居委会等部门已对此情况联合会商处置,持续商讨后续解决办法。

希望相关部门

能早日商讨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还居民们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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